::: 談古論今繼往開來 初創-收費緣起

初創-收費緣起

民國58年起,臺灣陸續推動十大建設。其中,南北高速公路(即今日之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可說是備受矚目的重大交通運輸基礎工程之一。最初,委由美商帝力凱撒國際工程顧問公司負責辦理「南北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報告」曾建議:南北高速公路為一條免通行費道路。然當時政府考量,此項公路建設與既有之省道西部縱貫線平行,如免予收費,勢將湧入大量車潮。

為日後長遠發展,平衡負擔這兩條主要幹道承載南來北往之交通流量;且有鑑於高速公路建設初期係以舉債籌措財源,無論興建與維護均須投入龐大經費。為達財務自償目標,行政院於第1134次院會時決議:採使用者付費原則,將南北高速公路訂為「收費公路」。於是,透過開徵公路受益費(後改為通行費),並設置「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將資金專款專用於償本以及後續國道新建工程和相關維運。

第1本高速公路規劃報告,民國59年8月

第1本高速公路規劃報告,民國59年8月

臺灣南北高速公路收費研究報告草案

臺灣南北高速公路收費研究報告草案

經評估,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通行費之收取方式,如採「閉闔式」(即收費站設於交流道上下匝道區域內)不僅場站用地經費可觀,且設置於都市內上下匝道路段容易導致交通壅塞。因此,採用柵欄式收費(即於主線上每隔適當間距,設置1座收費站,向用路人收取1筆通行費)較為經濟可行。

國道全線共設立23處收費站,站距以30公里為原則,並以便民為基礎,並劃出最繁忙的臺北、臺中、高雄三大都會區,列為不收費路段,藉以鼓勵用路人充分使用高速公路。

民國63年7月,中山高速公路三重至中壢路段開放通車,國道1號「泰山收費站」正式啟用,也成為我國第1個開始肩負起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任務的指標性場站。

閉闔式收費系統

閉闔式收費系統
收費站設於交流道進出口匝道區域內,車輛必須於進入主線前停車一次取得繳費卡,而在離開出口處停車一次繳費,按行程公里數計費。

柵欄式收費系統

柵欄式收費系統
收費站設於主線上,每隔適當間距(約30~40公里)設置1座收費站,所有通過之車輛必需每經過一處停車繳費一次,行車有間歇之停頓。

民國60年初的臺灣,有車人家就等同於有錢人家!

回顧民國62年,時任行政院長蔣經國提出十大建設計畫時,其中的中山高速公路,甚至曾被質疑為是替有錢人開的路!但時間證明,高速公路不僅肩負著國內達65%交通載運量;而40年來,許多人在高速公路上拚事業、談戀愛,甚至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出生,也有人伴隨高速公路的成長而年華老逝…今日的高速公路,早已成為國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此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高速公路於民國102年12月30日起邁入一個新里程碑—以電子式計程收費取代人工收費。真正落實了「走多少、付多少」的公平付費制度,又可收省時、省油、省紙之效。

收費站成立及開始收費

國道 國道1號

國道 國道3號

收費站

里程數

成立日期

開始收費日期

收費站

里程數

成立日期

開始收費日期

汐止

9.4

66.5.1

66.8.1

七堵

4.9

89.1.5

89.10.1

泰山

35.3

63.6.1

63.7.30

樹林

46.6

81.11.10

82.9.15

楊梅

71.4

66.12.1

67.1.28

龍潭

72.3

81.11.10

82.9.15

造橋

117.7

67.5.1

67.7.2

後龍

122.5

90.12.1

92.3.1

后里

162.6

67.5.1

67.7.2

大甲

158.7

91.6.1

92.3.1

月眉

160.8

91.6.1

92.3.1

名間

238.4

91.6.1

92.3.1

員林

218.2

67.9.1

67.11.1

古坑

273.6

90.12.1

91.2.20

斗南

246.7

67.9.1

67.11.1

白河

313.7

90.12.1

91.2.20

新營

280.7

67.7.1

67.9.2

善化

342.1

90.12.1

91.2.20

新市

313.6

67.7.1

67.9.2

田寮

373.0

89.1.5

89.4.15

岡山

346.8

66.12.1

67.1.28

竹田

411.3

92.12.1

93.5.1

國道 國道5號

 

收費站

里程數

成立日期

開始收費日期

頭城

30.0

95.5.1

9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