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第二條高速公路工程計畫,於76年起高速公路工程展開第2波大規模的用地取得作業,最先仍延用國道1號的補償標準,即地價按公告土地現值加2成特別救濟金辦理補償。
召開徵收前協議價購說明會
召開徵收前協議價購說明會
召開徵收前協議價購說明會
徵收前說明會說明徵收法令依據及補償標準
但是當時臺灣經濟正值飛躍成長,土地價格跟著水漲船高,尤其都市地區房、地價可說是一日三市,而政府徵收土地補償計算標準的公告土地現值,每年僅公告1次,無法即時調整跟上,致與市價相差甚多。不少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地價補償費太低,嚴重損害其權益,不僅拒領補償費而且遍地成立自救會,集結抗爭阻撓施工。
雖然政府強行依循法令規定完成用地取得的行政程序,但在民眾強力抗爭下,仍然遲遲無法突破進入施工。當時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全路段完成徵收程序的土地約達7成,但是僅有不到1成的土地能夠進入施工,而且多為公地,影響工程進度至鉅。
民眾集結抗爭現場
民眾集結抗爭現場
雪山隧道 1 號豎井說明會抗爭現場
石碇自救會抗議布條
因為用地取得問題必須解決,整體工程才能推動,為突破困境,於是安排辦理用地取得人員到實地傾聽地主及利害關係人的聲音。在了解實際問題後,綜合當時相關法令規定、抗爭原因及考量國道為線狀封閉性之收費公路等因素,針對用地取得的阻礙,革命性首創研訂「用地補償獎勵專案」、「住宅及工廠重建處理案」與「農業特別救濟金」,以當時的社會狀況,這些補償獎勵與建物重建專案,較為符合民眾期待,當民眾感受到政府的誠意,獎勵效果便逐漸擴散,成功化解阻力為助力,使工程得以順利展開。
用地同仁研擬獎勵專案
拜訪地方政府協調用地取得事宜
用地同仁與民眾溝通說明
用地同仁與民眾溝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