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七 簽訂「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及「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站區開發合約」 帶動經濟發展與高品質交通路網

檔號:087/1213.43-00-00/0000/0001/189

檔案產生時間:民國87年7月22日

高鐵局與台灣高鐵企業聯盟歷經近10個月逐章逐條討論協商,87年7月23日於交通部大禮堂,由交通部部長林豐正與台灣高鐵公司董事長殷琪代表雙方簽署「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及「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站區開發合約」,當時的行政院院長蕭萬長也親臨會場致詞,見證台灣交通史上重要的歷程碑。

透過「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及「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站區開發合約」簽定,交通部授予台灣高鐵公司興建暨營運台灣南北高速鐵路特許權,以及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台南五個車站特定區站區開發權利,並約定雙方之權利義務,共同合作推動高速鐵路之興建與營運,帶動台灣經濟發展與高品質交通路網。

簽約儀式
簽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