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四 核定高鐵建設聯外交通改善計畫 建立完整交通路網

檔號:087/1213.43-01-04/0003-0001/099

檔案產生時間:民國87年9月21日

行政院於民國81年核定之「建設南北高速鐵路計畫」未包含其相關之聯外交通系統工程,為便利旅客轉乘高速鐵路發揮便捷的運輸功能,配合建立完整交通路網,爰邀請行政院相關部會、省政府相關單位於民國85年5月9日成立「高鐵車站聯外交通建設審議協調專案小組」。

經該小組多次會勘、會議研商擬定「高鐵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於民國87年9月7日奉行政院核定辦理,包含6站25項道路改善工程,總經費358.83億元,並配合於高鐵通車營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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