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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天際
我們的天空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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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天空航路
要怎麼形容多架飛機在同一條空中航路上飛行呢?您可以想像成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中的差異,除了必須留意飛機彼此間前後的安全隔離外,飛航管制員可以指揮每架飛機飛行在不同的高度,來達到安全隔離的要求,增加空域的管制容量與效率,就好比車輛行駛在上下不同層高架道路的道理相同,車輛維持在自己車道上就可以跟其他不同高度車道的車輛並行。
在臺北飛航情報區(以下稱本區)範圍內,分別有國際航路14條、區內過境航路4條及國內航路4條,提供離場、到場及過境飛機使用。首先,航空公司必須事先填報該架飛機的飛航計畫,依據所提的飛航計畫來申請航管許可,飛機才可以在指定航路上飛行。當飛機飛到情報區間的交界處時,會由相鄰的航管單位執行交接作業,繼續對飛機提供航管服務。
航管許可

當旅客登機完畢,艙門準備關閉時,機師會向機場管制的許可頒發席申請航管許可,航管許可包含目的地機場、應飛行之航路、高度、雷達識別電碼、相關無線電頻率等。

飛航計畫(FLIGHT PLAN)

飛航前,駕駛員或簽派員會需要填報要飛航的計畫資料,好傳送到所有相關航管單位及機場,以便提供所需要的航管及機場服務。飛航計畫主要是文字式的呈現方式,以便傳遞,每一個項目內容有其特定意義,格式及主要項目內容舉例說明如下:

飛航計畫(FLIGHT PLAN)

第7項目--航空器識別 (就是航空公司無線電呼號與航班號碼、或航空器註冊號碼,此例為中華航空公司的CI100班機,飛航計畫呈現為CAL100)

第8項目--飛航規則與飛航類別(I代表儀器飛航規則,V代表目視飛航規則等)

第9項目--航空器架數、型式與機尾亂流類別(此例顯示1架B747-400型,機尾亂流類別為重型(Heavy))

第10項目--飛機上配備的通訊與導航等裝備(此例顯示飛機配備有相當多種型態的通訊與導航設備,包括衛星導航等)

第13項目--起飛機場(此例為桃園機場RCTP)及預計輪檔後推時間(此例為國際標準時間0130,即本地時間0930)

第15項目--巡航速度(此例為真空速489節)、高度(標準海平面以上39000呎)及航路(包含離場航線及航路)

第16項目--目的地機場(此例為日本成田機場RJAA)、預計航程時間(此例預計2小時24分鐘)與備降機場(此例為日本羽田機場RJTT)

第18項目--其他資料(此例為此一飛機所能符合的性能導航資料)

第19項目--補充資料(此例為此一飛機配備有廣播式自動回報監視裝備ADS-B以及空中防撞系統TCAS II)

想知道在國際航路上的飛機,本區是如何與相鄰情報區航管單位執行交接,才能順利到達目的地機場嗎?一起來瞧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