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霧峰,舊名「阿罩霧」,附近丘陵山峰時常會有雲霧圍繞,在清晨或雨後,山谷白雲飄渺,恍如人間仙境一般,也因此而得名,這裡不僅有遠離塵囂的美景,更是「前台灣省議會」的所在地,另外,列名國家二級古蹟、全台第一紳官宅第的「林家宅院」更是坐落在此,景色怡人,人文薈萃,在中投公路和第二高速公路尚未通車前,過去是以省道台三線為主要的聯外道路。
民國八十七年,那時我正好負責辦理中二高後續計畫「快官草屯路段」用地的取得作業,當時因為霧峰鄉的鄉民,都市化的程度較深,對於一般的法律知識較有涉略,所以當我們跟他們解釋用地取得作業的相關法令時,在溝通上的隔閡比較小。
即使如此,霧峰鄉的鄉民也同樣不例外的提出「提高補償費」的訴求,與其他鄉鎮並無不同,其中較特別的地方就是希望比照興建中投公路模式,採行「區段徵收」和「一般徵收」的方式併行辦理,最後甚至還請出民意代表出面陳情。
一般來說「區段徵收」是指依法將某一定區域內的私有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整理規劃開發後,除公共設施需用之土地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外,其餘可建築土地部分由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部分供作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並以處分土地收入償還開發成本。
不過,這種徵收方式對於二高作業上有其施行難度,因為「區段徵收」的時程冗長,同時難以掌握,所以,未來高速公路的產權移交作業,也一定會複雜而紊亂,除了這項問題點之外,選擇參加「區段徵收」的地主,究竟什麼時候能夠領到抵價地、或者補償費,更是一個未定之數。
為了保障地主們的權益,並促使取得作業順利進行,我和同仁們用盡三寸不爛之舌、一再說明,最後終於獲得大多數地主的認同,在地方機關協助下,順利取得用地進行施工。
這項路段工程,原本預計在九十年通車,但民國八十八年卻遇上了921超級強震,因而工程延誤了二年,一直到九十二年初才完成通車,通車後,當然也增加了霧峰鄉出入的便利性,實在是遲來的好消息啊!
九十二年底,國工局又開始籌建國道6號「南投段」高速公路,路線又再次經過台中縣霧峰鄉、南投縣草屯鎮、國姓鄉到埔里鎮,並在霧峰鄉與二高進行銜接。
這次,為了協助同仁們辦理用地取得作業,我又舊地重遊,遇到了不少以前的地主,不過這次他們的反應和前一次截然不同,幾乎沒有抗爭的聲音,甚至也都支持國家這項重大建設,這樣的轉變,不禁讓我的心中浮現一個大問號。
不過,這個問號,就在我和一些中二高時期就熟識的地主閒談之間,得到了答案,有個地主說:「因為車籠埔斷層,也恰巧經過霧峰邊境,在921那個凌晨,大家還都在睡夢當中,一陣猛然、劇烈的天搖地動,短短一分多鐘,就搖了二次,有些睡在透天厝樓上的人,在第一次搖晃的時候,就往一樓門口衝,正當要跑出去的當下,第二次更劇烈的搖晃,竟然把二樓壓成一樓,許多人就因為這樣,被壓死在門邊,甚至連著名的百年林家大宅也在一夕間崩塌,多年來的重建工作也都成了泡影,唉!人生來來去去,又有什麼好計較的呢?」許多地主的親人、或鄰居就在那一瞬間往生,歷經這樣深切的悲痛,讓他們的人生觀因此改變,因為世事起落無常,要記得把握當下,能夠活著就是最大的幸福啦!
自從921之後,霧峰鄉的房地產就相當的不景氣,人口也嚴重的外流,從過去九萬多的人口,一下子竟然只剩下三萬人,景象實在非常的蕭條,所以這些被徵收的地主們,對於能提供土地,讓政府興建重大工程,都抱持著歡迎的態度,因此對於徵收的地價也都能夠接受。
隨著這項工程通車,不僅為霧峰帶來更便捷的交通,也讓整個房市回春,甚至在霧峰鄉光復國中的原址,也興建了「地震紀念博物館」,為週末假日帶進了不少觀光人潮,當地也大力提倡菇類的種植,將觀光與經濟結合,相信這群勤奮、豁達的霧峰人,很快就能再為自己找一片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