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開、不准施工」還沒走近工地,就聽到一名婦人拔高著嗓音,走近一看,是個身型瘦小的婦人,背上還揹著一個未足歲的嬰兒!只見她緊握著手中的木棍,整個人像要拼命似的,企圖阻擋挖土機施工。「這位太太,有話好說。」沒辦法,我和同事只能硬著頭皮上陣,至少要先搞清楚對方抗議的原因,「是因為補償金太少,不甘心嗎?」「歹勢啦,阮攏是因爲拿不到錢,才會…」婦人說道。
抗議的婦人姓鄭,土地就位在「崩山溪拱涵基礎」用地上,這塊地的面積只有10幾坪,而且因爲遺產繼承分配的關係,由好幾個地主共有,鄭女士是其中之一。總價四萬五千元的補償金當中,她所能分到的只有區區5千元,但對於經濟有困難的家庭來說,卻是相當重要。
政府向民眾徵收工程用地,必須遵循法令規定,被徵收的土地,如果沒有辦理繼承登記,不管面積再小,都一定要全體繼承人共同簽字,才能具領補償金。問題是,鄭女士擁有的土地,經過了幾代的傳承,繼承人之間早就失去聯絡了。
那筆被徵收的土地,是鄭女士的外祖父留下來的,哪些人有繼承權?他們現在何處?因爲父母親亡故,姐妹們又都在婚後遷居他鄉,音信全無,她實在沒有能力,去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從法理上來看,既然徵收補償程序都已經完備,請領補償費的問題,我當時大可以用一句「愛莫能助」來搪塞過去;但是,站在一個公僕的立場,既然知道這筆錢可以幫助一個家庭,我怎能眼睜睜的看著不管呢?於是,憑著鄭女士所提供的,兩份已經泛黃的「戶籍謄本」,和一股不知道哪裡來的信心,我就這樣開始了一連串的尋人任務。
這個超級特搜任務,就從那兩張石碇鄉戶籍謄本記載的資料開始,首先要整理出這筆土地的繼承系統表,誰知道,這家人竟然這麼會搬家,從石碇鄉戶政事務所開始,我們找遍了桃園縣龍潭鄉、龜山鄉、八德鄉、甚至連遠在台南縣柳營鄉和官田鄉的戶政機關,都成了我們的諮詢對象,資料的追溯期甚至上溯到日治時代,才大致釐清了這個家族裡的親屬關係。過程中為了不讓線索中斷,除了透過電話和公文查詢之外,有時還得親自跑一趟,向有關人員說明及拜託,但這些都不是最棘手的部分。過去農業社會中,領養或將小孩送養的情況非常普遍,且大多數是私相授受,法律上的領養手續根本沒有完成,再加上招贅的女婿,代位繼承的子孫⋯等等複雜的親屬關係,光是確立各繼承人的應繼分,請戶政單位更正相關記事錯漏的部份,並舉證完成補登程序,就花費了我們將近八個月的時間,才總算告一段落。
帶著辛苦蒐集來的資料,再度拜訪鄭女士的家,在當地村幹事的見證下,我先把寫好的申請書,還有厚厚一疊資料交給鄭女士,叮囑她簽名蓋章之後,按照寫好的地址寄去,就可以完成請領補償金的手續。
隨後,我拿出了另一個信封,裡面裝著1萬6千元的慰問金,這是三區處和南港工務所的同仁,聽到鄭女士的故事之後,熱心發揮「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精神,自動樂捐的,數目不大,卻是同仁們的一點心意。當鄭女士從侯源連主任手中,接過這個裝滿了關懷的信封時,淚水早已迷濛了她的眼睛。
又過了一個月,我在辦公室裡接到了鄭女士打來的電話,果然,她已經領到了補償費,聽到這個消息,過去這麼長一段時間的辛苦奔波,似乎也有了代價。就在掛上電話之前,鄭女士用興奮的語氣,向我說了一件更讓人驚喜的事:「李先生,因爲你的善舉,我那失散的姐妹們都找回來了,我真不知要怎麼報答你,你好心一定會有好報的。
原來,宜蘭縣政府按照我們蒐集整理的繼承系統表,通知了所有繼承人,間接促成了家族大團圓,更令我欣慰的是,這些親戚們在得知鄭女士一家人的生活窘境之後,二話不說,每個人都把領到的補償金,原封不動的交給了她,一個因為抗爭而起了頭的不美好故事,在所有人的情意相助之下,有了最美好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