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濃霧影響飛航安全,目前航機與各機場皆有完善儀器系統來輔助起降,當能見度低於天氣標準時,航空公司簽派單位即會依規定暫停簽放作業,而桃園機場針對能見度有訂定一套標準確保飛航安全。
低能見度作業
當氣象報中有任一 RVR值(註)低於550公尺之狀況;或無 RVR值時以測報之能見度 800公尺為準,稱之「低能見度」,即啟動低能見度作業。
註:跑道視程(Runway Visual Range, RVR)指航機駕駛員在跑道中心線上,能夠看見跑道道面標線或是用以界定跑道邊界、辨識跑道中心線之燈光之距離範圍。
RVR低於 550公尺時,遠端停機坪地勤作業暫停。
RVR低於 550公尺時,先進目視停靠導引系統(A-VDGS)停用,改以人工導引。離到場航機向塔臺要求引導車(Follow Me)引導時,塔臺應轉知桃園機場公司航務處協調派遣引導車前往引導。

先進目視停靠導引系統(A-VDGS)

跑道視程(RVR)觀測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