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暴(雨)位置之天氣報告,除可提醒航機駕駛員注意,避免航機在雷暴(雨)中遇到下爆氣流和低空風切的危險外,為使在停機坪工作人員知悉本機場可能發生之雷暴(雨)天候狀況,本公司利用裝置於各停機坪之警報燈號及警報聲,將桃園航空氣象臺發布之有關雷暴(雨)氣象資料,通報相關作業人員。雷暴(雨)氣象資料計分為「 雷暴(雨)接近 」及「雷暴(雨)當空」二類。
雷暴(雨)接近【TS/TSRA】
距離桃園機場指定參考點 3 公里(不含)以上至 8 公里範圍內,存在雷暴(TS)或是雷雨(TSRA),此時設置停機坪之雷擊預警燈號將閃爍橙色燈。 停機坪地面作業是否停止,由航空公司與地面作業單位自行協調決定。
雷暴(雨)當空【TS(OVHD)/TSRA(OVHD)】
距離桃園機場指定參考點 3 公里範圍內,存在雷暴(TS)或是雷雨(TSRA)時,當發布「雷暴(雨)當空」,為維護停機坪工作人員安全,除航機操作狀況為下列各款情形,且航空公司已依作業程序確認地面作業人員完成適當防護措施,並經航管指示者,可繼續完成作業;其餘停機坪地面作業應停止:
1.航機由滑行道進入停機位,並靠橋進行旅客下機作業。
2.航機作業完畢,由停機位後推至滑行道開車;
3.航機作業完畢,進行拖機作業。
停機坪之雷擊預警燈號此時閃爍紅燈,並發出嗡-嗡-嗡長鳴聲,待桃園航空氣象臺解除警報,該燈號及警報聲隨之切斷。

雷暴(雨)擊預警系統畫面

雷暴(雨)擊預警系統燈號照

雷暴(雨)擊預警控制鈕
桃園機場飛行日常-雷暴(雨)當空篇
積水觀測作業
當桃園機場運行中跑道上出現水或其他污染物(如:雪、冰或霜),表面狀況發生重大變化時,接獲具警示作用之航機駕駛員跑道煞車報告,桃園機場公司應聯繫塔臺,協調上跑道進行道面觀測的時機。
將跑道長度(即跑道端至另一跑道端間之距離)分為三分區段觀測評估,再就各三分區段道面是否潮濕、潮濕或積水覆蓋百分比及積水深度等進行觀測。

跑道面積水觀測區域示意圖
跑道道面積水觀測及通報:
(1) 觀測區域:將跑道長度(即跑道端至另一跑道端間之距離)分為三分區段觀測評估,依序由跑道名稱數字較小往數字較大方向進行通報。
(2) 觀測方法:航務單位就各三分區段道面是否潮濕、潮濕或積水覆蓋百分比及積水深度等進行觀測。
(3) 觀測完成後進行跑道狀況評估,填具跑道狀況報告,傳真通報塔臺,並電話或語音副知,以及於工作日誌作成紀錄。跑道狀況報告(分為兩部分,一為供飛機性能計算(Aeroplane Performance Calculation)部分,係記載觀測與評估結果;另一為環境認知(Situational Awareness)部分,係以文字補充說明其他應注意之場面狀況。
(4) 當跑道狀況代碼小於或等於2時,應申請發布SNOWTAM。

跑道狀況代碼表
跑道狀況報告,係記載觀測與評估結果。跑道狀況代碼6代表跑道乾燥(DRY);跑道狀況代碼4-5代表濕、跑道表面浸濕或水深在3mm(含)以下(WET);跑道狀況代碼3代表濕(濕滑)(Slippery wet);跑道狀況代碼2代表積水、水深超過3mm(Standing Water)。